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罷免連署不實案今天開庭。庭前,黃呂錦茹遞狀認罪,另遞狀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合議庭裁定黃呂錦茹以1千萬元具保停押,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施以個案手機和左腳配戴電子腳環科技監控;同案羈押禁見中的初文卿、姚富文也各以2百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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