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下午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將三班護病比入法,比例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每三年檢討一次,違反者依不同層級處50萬到200萬元罰鍰。值得注意的是,因第12條藍白版本不同調,最後通過國民黨版本,因此未能另設中央諮詢委員會,護理專業團體代表也無法擔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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